此目录据国办函〔2021〕58号更新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14.1-苯基-2-溴-1-丙酮 15.3-氧-2-苯基丁腈 16.邻氯苯基环戊酮
17.N-苯乙基-4-哌啶酮 18.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溴素 7.1-苯基-1-丙酮 8.α-苯乙酰乙酸甲酯
9.α-乙酰乙酰苯胺 10.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酸 11.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缩水甘油酯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7.苯乙腈 8.γ-丁内酯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