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处 时间:2022-06-17 点击数:

关于实验室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近期要开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危险源统计工作

为全面掌握实验室危险源信息,保障实验室安全,现组织开展危险源统计工作,危险源统计范围包括:

1.动物及病原微生物

2.同位素及核材料、辐射源及射线装置

3.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如:机床、大型力学实验机械等)

4.强电强磁场与激光设备

5.高温设备(如:马弗炉、水浴锅、油浴锅、干式恒温器等)

6.超低温设备(如:超低温冰箱、液氮罐、冷冻干燥机)

7.高温压力设备(如:高压灭菌锅、高压蒸汽消毒柜、超高压反应釜等)

8.压力气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实验室危险源统计表》(附件1)要求进行填报统计。于69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教楼205室)电子版发邮箱85645514@qq.com

二、开展特种设备统计工作

根据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的申报通知要求,为保障安全,不留隐患,排除监管死角,需对电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八大类特种设备办理申报手续,未进行登记与检验的不得继续使用,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1.经初步筛查,各学院、部门所涉及的特种设备以压力容器为主,包括高压灭菌锅、高压蒸汽消毒柜、超高压反应釜等,个别学院涉及起重机械。

2.达到特种设备标准的压力容器指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若设备铭牌上标明为简单压力容器则不属于特种设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管理规定,使用达到特种设备标准的压力容器均需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须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

4.请各学院部门认真进行统计排查,填报《特种设备申报表》(附件2)。已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无论是否在检验期内均需向我处提交登记证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具备登记条件的我处将在近期组织开展申报登记。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不具备登记条件的须自行封存停用,将相关封存照片提交我处。

5.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学校申报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擅自启用未登记特种设备的,盘龙区市场监管局将按要求进行查封与处罚。

三、开展实验室疏散平面图制作张贴工作

1.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检查要求,为确保实验室在紧急状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须在实验楼公共通道及室内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平面图。

2.实验楼公共部位(楼道、楼梯间)安全疏散平面图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统计与张贴;各实验室的安全疏散平面图由各学院部门负责统计与张贴。

3.各学院部门69日前到我处(成教楼205室)获取安全疏散平面图电子版及标注工具,自行按A3A4幅面彩色印制,并进行所在位置标注后张贴在实验室显著位置(有多个出入口的,每个出入口均需张贴)。实验室疏散平面图需在630日前完成。

四、组织参加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要求,教育部将于610日至11日以线上形式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内容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体系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基础与隐患治理要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与信息化管理(危化品、生物安全)。培训对象为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校领导、科学技术处、教务处、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人员、各学院部门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

2.本次培训以线上方式进行,学员于202268日(星期三)18:00前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名注册,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各学院、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参训并汇总本单位学员信息,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报名情况回执名单》(附件3)报给我处。

3.本次培训直播时间为2022610日至11日,视频回放时间为2022612日至18日,在618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学员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观看直播或者回放,观看直播的学员请提前30分钟左右登录平台。具体培训日程将在平台网页发布。

4.各学院、部门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和相关教师等人员务必参加培训, 618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于625日前将参训人员培训学时证明截图汇总(汇总表格见附件4)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教楼2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重要危险源统计表

2.《特种设备申报表》

3.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报名情况回执名单

4.培训学时证明截图汇总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62





相关材料时间要求


附件

材料名称

报送截

止时间

电子版

纸质版

附件1


《云南农业大学重要危险源统计表》

69

需要

需要

附件2

《特种设备申报表》

69

需要

需要

附件3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报名情况回执名单》

69

需要


附件4

《培训学时证明截图汇总》

625

需要



领取疏散平面图电子版及标注工具

69




各学院实验室疏散平面图张贴完成时间

630



报送地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成教楼205室)

电子版接收邮箱:85645514@qq.com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898749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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