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专家的通知及附件表格
作者:国资处 时间:2022-03-28 点击数:
关于征集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专家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专家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专家队伍, 科学技术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共同组织征集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的专家,并择优向教育厅推荐。
一、专家类型和要求
专家分为管理专家和行业专家两类,管理专家为高校实验室安全职能部门管理专家,行业专家为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建筑设施安全、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领域熟悉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专家。专家原则上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二、推荐工作安排
1.开展教学的学院,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名专家;
2.其他部门及研究机构,按照自愿的原则进行推荐;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2年3月28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盖章后的单位推荐表(附件1)、专家登记表(附件2)以及可编辑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至85645514@qq.com。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5227462。
特此通知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高校实验室安全领域专家的通知》
附件2单位推荐表
附件3 专家登记表
科学技术处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25日